永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州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气象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和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高位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部署,统筹协调,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压实目标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政务服务、气象服务数据开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气象新闻、气象预警、监测产品、机构设置、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等信息。全年通过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网、湖南气象网、永州日报、红网等媒体共发布新闻通稿及图片新闻58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通过微博发布天气消息和气象科普知识3467篇、通过微信公众号“永州气象”发布气象科普等宣传内容158篇。结合世界气象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及普法学习宣传教育。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永州市气象局权责清单》《永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永州市气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行政执法信息7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强化气象预警预报服务能力。靶向预警发布解决了气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广大社会公众方便及时地获得预警信息。汛期市气象台共发布冰雹、暴雨、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1756站次。提前数天发布准确及时的专题天气预报,降水资料每一小时向地方领导汇报。全市减灾效益明显,做到防汛抗旱决策服务政府满意,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社会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永州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仍较少,还不能满足群众需要,距离上级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管理及维护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与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下一步要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要求,持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不断规范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