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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六化一强 构建浏阳烟花爆竹防雷安全监管新格局

来源:  长沙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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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1-1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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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和工作思路

浏阳市是长沙市的县级市,被誉为“花炮之乡”,烟花爆竹产能占全国的60%,全市现有注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85家,总体来看,生产企业具有“地理位置偏僻、内部布局分散、生产过程危险、生产工艺传统、标准需不断完善”等特点。烟花爆竹企业是长沙市防雷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企业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探索行业监管模式,长沙市以浏阳创建湖南省防雷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为契机,重点从加强法治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建设、经费保障建设;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提高技术支撑能力、雷电灾害预警预报能力;督促企业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强化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来抓防雷安全监管,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内容和过程

(一)机制建设长效化

一是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出台《浏阳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地方法规,明确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应急)、市公安局(危爆)的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行政许可协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是经费保障机制。防雷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政府将防雷监管经费、涉批委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是网格化管理机制。对所辖乡镇人民政府防雷安全属地管理实行考核制度,制定了考核办法,列出负面清单;乡镇、企业明确责任人建立巡查工作制度。

四是退出机制。对经停产整改后防雷设施仍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浏阳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退出制度”。

(二)工程设计建设规范化

一是划分重点区域。气象联合安监、危爆专家对行业进行调研,根据行业生产工序涉药量、雷电灾害风险程度,规划“重点区域重点防护”方案。

二是确定清单及防护等级。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四库”和“限药量200千克以上危险等级1.1级的库(间、房)”执行建筑物防雷工程一类保护。

三是采取强制措施管理。对于未按照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的企业,安监局(应急局)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工程质量管控精细化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烟爆企业选址多处于山区,具有高土壤电阻率、高腐蚀、高粉尘环境特征。对防雷工程材料、施工工艺、现场管理需严格质量管控,制定执行防雷验收标准化流程,采取防雷隐蔽工程单独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各项参数达标。

二是加强工程检测质量管控。随着防雷检测资质对外放开,各类检测公司涌入市场,超资质范围经营、挂靠资质、数据造假等现象时有出现,为确保检测质量、规范检测市场,长沙、浏阳市县两级政府先后出台《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除定期培训教育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了检测机构备案制,实行“登记备案-市场准入-亮证经营-信息公示-投诉举报-执业记录-制度建设-报告复审-联合检查-处罚”闭环管理,有效规范防雷检测活动,确保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四)防雷档案管理动态化

烟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转产、整改活动频繁,为规范管理,“一企一档”工作执行全方位的、完善的、动态的防雷档案管理。

在防雷审批关建立好企业的原始档案,档案精细到“一库一档”、“一针一档”;投入运行后将定期检测情况入档入库;运行过程中根据变动,及时增加、删除、变更企业防雷档案相关信息;最终实现防雷装置的施工、检测、审批、维护全阶段监管。

(五)技术服务标准本地化

一是本地化需求。对于烟爆行业的雷电防护设计、施工,目前也是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以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于烟爆行业的特殊性未予以足够的风险考虑和防护考量。

二是本地化实施过程。长沙市气象局组织湖南省灾防中心、浏阳市气象局、浏阳市花炮检测中心、浏阳市花炮协会、东信烟花集团等单位对烟花爆竹行业防雷安全标准化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对设计、施工、检测等技术服务提出标准化管理意见,实现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三是本地化成果。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出台《烟花爆竹企业防雷设计施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系列地方标准。

(六)监测预警服务专业化

一是建立雷电监测预警网络。建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有大气电场仪65套、闪电定位仪10套、预警平台1套,构建出覆盖全域的雷电监测网络,系统投入使用后雷电预警精准度大幅提升。

二是为企业安全提供精准保障。建立企业安全员信息库和快捷、便利的服务渠道,在强对流、暴雨、雷暴、高温等高敏感性、灾害性天气来临前为企业及时提供预警和防范建议;同时,为企业选址,科学布局提供气象依据;参与指导企业机械化升级换代工作,并提供防雷标准。

(七)强化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落实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的,以宣传教育和刚性执法为手段。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执行防雷装置“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在防雷装置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安全施工、定期检测、定期维护以及灾害性天气停工停产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执行“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及“一单四制”管理;对防雷安全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实行“约谈制度”,对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实行“刚性执法”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开展防雷法规、工程施工、工程检测、雷电防御非工程措施等技术培训,强化“班前会”和“交底”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防雷安全意识。

三、主要创新点

1.率先提出分类防护举措,突出工程强制措施。

一是分类方法。企业所辖的工作用房实行“限药量,限人员”管理制度,根据雷电灾害风险程度,采取不同防护措施,将限药量大于等于200千克或工作人员较多的用房划分为“重点”区域,小于200千克或工作人员1人的用房划分为“一般”区域;重点区域强制企业采取安装最高等级雷电防护装置进行防护,一般区域企业采取执行雷雨天气停工停产制度、撤离相关人员进行防护。

二是强制措施。把新、改、扩建企业的防雷行政许可纳入到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企业,市应急局不予发、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把雷电防护装置的覆盖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纳入到重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范畴,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执行“退出制度”。

分类防护举措,采取“物防+人防”相结合的指导思路,突出重点区域强制措施,减少企业运行成本。

2.率先推行了防雷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

一是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

(一)黑火药库、亮珠库、引火线库、成品库等雷击风险等级极高的工作用房未实行雷电防护装置保护、许可制度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雷电防护装置施工中,未进行现场转移药物、成品和清理粉尘实施动火作业的;接地工程材料采用钢绞线、铁丝违规与消防水管、蒸汽管道等金属管道连接,以达到降低接地电阻目的。

(三)雷电防护技术检测服务中,超资质、无资质开展检测活动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四)雷雨天气不执行异常天气停工停产的。

二是防雷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公安“110”并线,受理群众或员工提供的重大安全隐患线索,并实现举报有奖制度。

三是防雷重大安全隐患均实行“一张清单管理”,严格执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四制”治理。

3.依法规范了防雷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行为,落实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雷的主体责任。针对防雷服务市场“散、乱、差”难于管理的局面,采取“部门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自主研制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烟花爆竹企业防雷设计施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两部技术性地方标准,一部行政管理性地方标准,依法规范了防雷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行为,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4.建立完善了雷电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机制。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采取省、市、县上下联动工作方法,自主研发了《湖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雷电监测预警统》,该系统利用大气电场强度、雷电强度和定位实时观测数据资料,结合雷达、卫星资料进行精准化雷电预警服务,平台建成后共开展雷电预警服务262次,发布预警信息155条。

四、主要成效

1.防雷安全“物防”基础得到夯实。加大对防雷装置的投入,目前以实现全市烟花爆竹企业重点区域防雷装置的全覆盖;投资340万元建立了覆盖全域的雷电监测网络,为防雷安全提供强有力硬件支撑。

2.防雷安全“人防”素质得到提升。通过教育培训和落实责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通过执行雷雨天气停工停产制度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3.防雷安全“技防”进一步完善。提供区域性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推进行业防雷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雷电预警精细化服务,为企业选址、升级换代以及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能力。

4.防雷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三个”责任;采取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体,狠抓教育宣传和刚性执法为侧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方法;推进防雷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多措并举,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防雷安全事故率为零。

五、有待完善的方面

1.“互联网+防雷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企业互联互通方面有待完善。

2. 雷电监测预警平台与其他平台融合实现“一张图”建设方面有待完善。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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