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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2021年09月08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21〕5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安全至上、防控结合,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新技术应用,提高作业水平,强化监管措施,为防灾减灾救灾,实施乡村振兴和“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建成组织完善、技术先进、灵活机动、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10万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1万平方公里以上,飞机增雨作业实现重点干旱区域全覆盖。到2035年,推动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三)服务农业生产。针对全省水稻生产功能区、油菜籽和棉花生产保护区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评估和区划工作,科学调整抗旱、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建立易旱区、冰雹多发区的区域联防作业服务模式,强化灾害动态监测,适时在旱区、烟叶主产区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四)助力生态保护。围绕环洞庭湖湿地、武陵—雪峰山脉、南岭山脉、东江湖、罗霄—幕阜山脉、衡邵干旱走廊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围绕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探索开展改善空气质量的人工增雨科学试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五)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军民联合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森林防灭火、应对重污染天气、缓解异常高温干旱。根据重大活动需要,探索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六)提升云水资源监测能力。围绕增雨、防雹等精准化作业需求,优化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气象监测站网布局,补充微波辐射计、毫米波测云雷达、雨滴谱仪、风廓线雷达、移动式自动气象站等探测设备。力争每个市州建设一套微波辐射计、雨滴谱仪、移动式自动气象站,每个县市区建设一套移动式自动气象站。烟叶主产区市州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X波段移动相控阵雷达。加快补上机载云降水探测短板,发展基于卫星遥感的云降水探测业务,加强云降水探测资料分析与应用。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七)提升空地立体作业能力。探索增加租赁高性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加强长沙、怀化芷江2个飞机作业基地能力建设,提升飞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优化地面作业布局,全面完成地面固定作业站点标准化和流动作业站点规范化建设。推动在湘南、湘西北烟叶主产区补充建设40个左右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开展作业站点物联网信息化系统建设。每个市州、县市区列装一套以上新型高安全性能增雨火箭。完成双管高射炮的自动化改造,合理布设地面烟炉作业设施,提升全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能力。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探索水上作业船、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民航湖南监管局、民航湖南空管分局)

  (八)提升科学作业指挥能力。依托现有气象业务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加强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和数值预报系统的本地化开发与应用,升级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升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能力。完善空域保障协调机制,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提高作业指挥的精细化程度。(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民航湖南监管局、民航湖南空管分局)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九)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纳入省级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着力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研究建立对流云增雨业务作业指标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信息化能力。建设南方积状云人工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加强湘南、湘西北烟叶主产区冰雹发生发展机理和防雹关键技术研究,尽量减轻冰雹灾害影响,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加强国际和国内交流,提高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水平。(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加强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依托工程建设和科研项目,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形成不同梯次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根据作业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队伍,健全聘用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水平。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充分保障合理待遇。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底线要求的观念,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办〔2018〕41号),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具体问题,主汛期严格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审批。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气象局)

  (十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等法律法规。各级气象、公安、民航监管等部门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的存储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备案、作业站点巡查、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环节安全监管,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开展。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民航湖南监管局、民航湖南空管分局)

  (十三)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作业装备和弹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能的作业装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适时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车辆,提高作业装备安全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市州作业弹药集中存储仓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军队对作业弹药存储的协助作用。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委军民融合办)

  六、完善保障机制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责任单位: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五)完善联动机制。加强省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作业能力建设、业务运行保障、科技研发攻关以及监管协调等方面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空域保障协调,优先保障作业空域,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展飞行作业实行收费优惠或减免。(责任单位: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六)切实加大投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关键技术研发等。统筹中央或省级资金,对经济落后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和作业任务重的地区给予支持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

  (十七)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全省气象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丰富科普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