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规范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财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办法。 2.负责省局机关和省局各直属单位(包括省局直属单位所办企业)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 3.负责归集各项收支,发挥监督职能,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不符合预算的收支进行纠正或拒绝核销支出。 4.承办各会计业务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调入、调出、租赁等的会计手续;负责监督各会计业务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承担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形成专项财务分析报告反馈给各会计业务单位和计划财务管理部门。 6.负责承担省级财务核算硬件、软件及财务监控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任务;受省局计划财务处委托,对全省各市(州)气象部门财务运行状况实时监控。 7.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协助各会计业务单位做好经费预算工作,负责各会计业务单位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8.协助各会计业务单位办理工商、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年检、变更、登记等事宜;协同各会计业务单位接受工商、税务、财政、物价、审计、银行等部门的检查。 9.负责各会计业务单位公积金管理工作。 10.负责省局财务核算中心内部的日常工作管理,组织财会人员日常业务技能的培训。 11.接受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省局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詹 敏    主任

刘 革    副主任

梁红兵    副主任

三、所属机构

四、联系电话

  0731-856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