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长沙是湖南省的省会,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中部地区三大经济板块交汇于此,是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沙市气象局建于1975年,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下设办公室、业务发展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4个职能处(科级)室,财务核算中心、气象台、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信息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气象技术装备中心6个直属事业单位,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新闻科普中心、气象情报信息中心、项目办、后勤服务中心5个内设机构,下辖浏阳市气象局、宁乡县气象局、湘江新区气象局、长沙县气象局和望城区气象局。 长沙市气象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等基础气象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气象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体系的有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以及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长沙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李一名    局长

彭嘉栋    副局长

黄正才   

李仁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长沙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业务处发展处、法规与减灾处、长沙农业气象试验站、中共长沙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气象台、气象技术装备中心、长沙市局精准预报中心、大气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信息中心、财务核算中心、项目办公室、宁乡县气象局、浏阳市气象局、长沙县气象局、望城区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731-8881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