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预报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   2、拟订气象科技发展规划;   3、组织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的科技创新、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4、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   5、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   6、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管理并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9、规划、管理数值预报业务,负责入网后的气象资料管理及开发应用工作,以及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   10、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对气象学会的管理,承担省局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领导

彭 洁    处长

匡方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志云    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何正阳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731—8560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