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预报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
2、拟订气象科技发展规划;
3、组织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的科技创新、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4、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
5、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
6、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管理并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9、规划、管理数值预报业务,负责入网后的气象资料管理及开发应用工作,以及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
10、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对气象学会的管理,承担省局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领导
彭 洁 处长
匡方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志云 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何正阳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731—8560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