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编制2022年株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数据汇总,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归纳、描述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株洲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转变部门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大对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利清单公开。按规定公开了权责清单、中介服务规范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更新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022年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将失效文件进行处理。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经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株洲市级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决算、市级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全市气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职务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毕业生招聘等有关信息;强化气象应急工作。及时将气象部门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年初指导各县(市)气象局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时在湖南气象网株洲子站公示。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公开。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开展气象行政许可工作。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集成受理,减少了审批流程,节约了企业办事时间。同时,开展对危化企业、加油站等防雷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特别是对防雷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2022年,网上受理行政许可办件13件,其中防雷装置设计审核7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6件,所有征询、审批事项均按时办结,没有出现超时和被投诉现象。通过湖南气象网、市民中心窗口等多种途径,公示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株洲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2022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解读回应方面
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以社会关切为日常关注加强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遇到暴雨洪涝、低温雨雪、雷暴大风、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及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主动在湖南气象网和政府门户网提供公开气候统计相关数据,实时滚动发布气象预警信息,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利用“株洲微气象”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引导舆论。针对今年人工增雨抗旱等相关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为主体的气象普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内容,使气象服务真正贴近民生,服务民生。落实同步解读机制,紧紧围绕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气象助力乡村振兴、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部署,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共启动应急响应13次,向党政主要领导、专业专项需要群体发布天气预报手机短信368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专题气象报告》《专项气象服务材料》等决策服务材料182期,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448期1493县次,接受媒体采访6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渠道还需继续拓展丰富;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关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进一步强化重要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基本上气象资料和产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微信、视频号等平台作用,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株洲市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