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6: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家界市气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服务型单位为目标,通过网上公开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气象信息服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收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双重监督管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报告。本年度共新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新公开数量0个,主动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3个,行政许可事项7个,行政处罚事项0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个共计采购资金432.55万元。无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本单位网站管理权限集中在省气象局,公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有程序性繁琐问题;

(二)本单位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员变动较快,未经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存在能力问题。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