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5:49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编制2021年怀化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数据汇总、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归纳、描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工作统筹部署。2021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的统筹部署,明确了9大类22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不断增加政务公开渠道。2021年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24小时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怀化气象微信累计阅读61000余人次。怀化气象微博、微信公众号2021年发布信息5.9万条;围绕公众关心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我局与怀化电视台、怀化日报、边城晚报等主流媒体紧密联系,广泛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广泛报道气象工作动态。市气象局重要政务活动、科技合作活动等,均有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90余次。

三是不断加强政务服务。2021年收到当面申请数125件,按时办结125件,全部在政府网站按依申请进行公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办理。

我局一直对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非常重视,特别是百姓关注的重大天气、灾害性天气、节假日天气、重大活动期间天气,围绕公众关心热点天气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