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13

本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利用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南气象网、气象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广播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气象领域各项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同时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修订并公示了《2020年衡阳市气象局执行标准清单》。二是制定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得到有力保障。四是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公开。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气象官网,在其网站公开栏目主要有工作机构、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项目。全市气象部门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提前发布活动预告、重大气象信息等,着力完善气象热点问题的解答和公开,满足公众获取气象信息和了解单位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现政府、公众、企业各方在一个平台上信息的互联、互通、互动。建好以政务新媒体为基本发布平台的气象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及时公开各类天气消息及预报预警信息。

(四)加强组织监督保障。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主动融入地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安排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运行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问政。每年按时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74.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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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全市气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要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等领域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三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