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南气象网
作者: 孙姣 杨玲
发布日期: 2024-11-22 15:22
为了加强和规范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升政府监管效能,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就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出台了全省性的具体操作性规定。湖南省气象部门成为第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单位。
该《办法》聚焦当前存在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健全、规则不统一、责任不清晰、统筹协调难度大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明确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备案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制度机制。
在第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中,湖南省气象部门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油气)、成品油流通领域两个类别的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工程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许可、检测等防雷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监管方式主要以联合许可、联合监测预警、问题线索联合处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等为主。
下一步,湖南省气象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并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检查或者抽查比例、频次; 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全面应用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过程和结果信息等要素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审核:苏瑶)
编辑:孙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