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1 2 3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气象 > 长沙市 > 新闻资讯 > 市县动态

宁乡:对防雷检测机构跨省违规检测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  长沙市气象局

作者: 陈向晖

发布日期: 2020-09-16 09:53

【 字号:

2020年9月10日,云南某检测有限公司超资质检测案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宣告历时近4个月的案件办结。

案情介绍:2020年5月21日,宁乡市气象局执法人员对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族兴公司)进行防雷安全检查时发现,云南某检测有限公司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为乙级,只能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其对族兴公司部分仓库及厂房(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的行为,涉嫌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

执法人员随后到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对族兴公司易燃易爆品的生产、仓储情况进行了认定。6月 15 日,执法人员对族兴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调查过程中,族兴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防雷设计图纸,执法人员将该图纸、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的情况与云南该检测公司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进行对比后,确认族兴公司部分仓库及厂房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云南该检测公司存在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的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宁乡市气象局于6月22日对云南该公司进行立案。

经过和云南多方联系,执法人员终于获取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并于7月16日送达了《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气象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检测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后,进一步印证了云南该检测公司违法的事实。8月3日,宁乡市气象局向云南该检测公司送达了《气象行政执法处罚告知书》及《气象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云南该检测公司未要求听证。8月17日,云南该检测公司向宁乡市气象局出具整改情况说明,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对族兴公司的影响。

8月24日,宁乡市气象局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检测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是一起跨省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违规检测典型案例,调查和取证难度大,耗时耗力,但也提高了执法人员对复杂案件的处理能力,对违规企业和中介机构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编辑:张婷婷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