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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党建办、纪检组、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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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5-07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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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党的建设,加强部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承担市本级党建、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工会工作,指导市局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管理纪检监察信访专线;调查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提出处分建议;

3.指导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本级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4. 负责实施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荐上级管理干部人选;

5.拟订全市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规划、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实施全市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职工教育、劳资福利、社保、奖惩、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评、推荐及岗位聘用、离退休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告及年检。

7.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市气象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全市气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8.调查全市气象部门科级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提出处分建议;

9.协助市气象局党组加强全市气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市气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县区气象局纪检工作;

10.对全市气象部门各级党组织,对管辖范围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11.受理对全市气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全市气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12.向市气象局党组、市纪委、市直纪工委以及省气象局纪检组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13.履行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责,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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