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衡阳市气象局
作者: 李辉 刘文武
发布日期: 2024-10-09 16:24
9月18日,衡阳市气象、发改、国安、自规、生态、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衡阳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气象监测设施的定义,要求成立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联络小组,通过定期通报、联合协商等形式,组织各部门开展气象监测设施现状普查、行业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规划和专业气象观测的科研合作等工作,实现监测站网的互联互通;市气象局承担联络小组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全市气象监测站网布局的优化调整,并负责全市气象监测信息的汇总、收集、共享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备案通报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报送设施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登记造册并通报情况。同时,加强涉外气象监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通过建立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共享机制,科学布局气象监测站网,共享监测信息资源,提高气象资源助力衡阳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阶段,市气象局将持续深化部门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加强气象监测资源的行业应用和研究,促进气象与相关学科的交差融合,共同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审核:肖健)
编辑:刘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