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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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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5-07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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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订全市地基、天基、空基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与计划、业务流程、技术规范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归口管理全市地面气象观测、雷达探测、卫星、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大气成分与环境气象观测、特种观测、气象信息网络、气象技术装备等业务,组织技术开发与推广。组织全市大气探测、气象信息网络等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市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监测、气象技术装备与计量检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指导;负责全市气象行业的无线电管理。

负责制订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大气成分等业务和气象服务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流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管理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服务和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组织管理气候资源的调查评估、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制订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管理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气象科技研究经费、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归口管理气象专利、情报、统计、科技保密等工作;协调气象科技合作、局校合作等工作;组织重大业务科学试验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承担气象学会日常工作(含实施全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检测资质资格、施放气球资质资格评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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