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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5-24 02:22
衡阳市气象局位于衡阳市蒸湘区,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中央与地方双重财政保障机制,主要职责有三大块:一是组织开展综合观测、预报预测等基本气象业务;二是组织开展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等公共气象服务;三是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施放气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社会管理工作。
一、历史沿革
衡阳气象事业始于1932年。1950年1月,解放军空军在衡阳湘江东岸飞机场建立空军气象站;1956年7月移交衡阳民航,更名衡阳民航气象站;1957年2月划归湖南省气象局后改称衡阳专区气象中心站;1984年6月被湖南省气象局正式定名为衡阳市气象局。
二、机构情况
衡阳市气象局管辖常宁市气象局、衡南县气象局、南岳区气象局、衡阳县气象局、衡山县气象局、衡东县气象局、祁东县气象局、耒阳市气象局8个县(市、区)气象局和衡阳市气象观测站以及衡阳市农业气象试验站。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发展科、人事教育科、法规与减灾科4个管理科室。设直属单位5个,分别为衡阳市气象台、衡阳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衡阳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衡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衡阳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另设有衡阳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科)和衡阳市防雷减灾办公室(挂靠规与减灾科)2个地方机构。全市气象部门现有在职人数132人,在职人员中具有中级资格以上职称77人,其中高级职称资格17人,中级职称资格60人。硕士以上学位12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79.4%。
三、文明创建
自2006年起衡阳市气象局连续两届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祁东县、衡南县、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市气象局均为省级文明单位,常宁市、衡阳县气象局为市级三星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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